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营业税成本利润率的公告
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营业税成本利润率的公告
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
2011 年第10号
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营业税成本利润率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将我省核定营业税营业额时的成本利润率标准公告如下:
税 目 成本利润率 交通运输业 7%
建筑业 8%
金融保险业 15%
邮电通信业 20%
文化体育业 10%
娱乐业 20%
服务业 20%
转让无形资产 15%
销售不动产 20%
本公告自
2011年 10 月1日起
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二 ○ 一一 年九月二十八日
分送:各市、州地方税务局,省地税稽查局、省局直属局。
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1年9月 28 日印发
校对:流转税处